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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发表时间]:2024-03-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关于 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青师校办字〔2024〕24 号)及本学期第二次学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思想政治及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留校和离校学生的教育工作,在放假前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及假期期间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网络安全等,做到人员全覆盖、责任全覆盖。

1.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爱国荣校教育,注重开展思想政治、

意识形态等方面教育,以本学期第二次学生工作会议中强调的相关内容为重点,强化学生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意识。

2.交通安全教育。开展学生离校、返校、假日旅游、访亲探友途中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讲解,让学生切实认识到假期出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加强交通事故防范措施以及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方式方法的相关知识普及,提升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意识。

3.消防安全教育。结合国内火灾事故案例,加强校园消防安

全教育,强调宿舍用电安全,如严禁存放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做到人走电断等。全面普及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常见的火灾隐患、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等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人身财产安全教育。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警示教育,加强食物中毒、溺水、性侵害、燃气、森林防火等突发事件安全防范知识普及,提升学生安全防范警示意识,加强学生应急处突的能力,切实保障学生自身安全。

5.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自觉维护网络安全,提高学生自我网络安全意识与责任,加强网络法治和文明教育,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二)持续关注特情学生。要特别关注心理问题、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校外实习、身体残障等特殊学生群体,健全特情学生台账,适时掌握特情学生具体情况,必要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开展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各学院要严格要求留校学生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每天须22:00前返校。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学院相关人员通过走访宿舍、座谈会等方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早化解”,把矛盾纠纷处理解决在萌芽状态,保障学生基本权益,教育学生正确处理矛盾,并做好台账工作。

3.开展宿舍安全检查。重点查处电热锅、电吹风、电热毯等违规电器和其他违规违禁物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和其他领域的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值班制度落实工作。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院领导要加强值班检查,杜绝值班脱岗、不履行值班职责的现象。社区辅导员老师根据学生工作处安排开展值班工作,通过随机走访、实地进宿舍、留校学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留校学生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确保值班期间必须保持手机 24 小时畅通,并妥善处理各级单位来电咨询事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联络迅捷,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二)准确统计返校学生数据。学院要及时准确掌握假期离校学生的出行轨迹并做好外出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分别在 4 月 6 日晚上 21:00 前和 4 月 7 日上午 9:00 前上报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进行跟踪,必要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4 年 0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