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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张鸿雁 发布时间:2019-05-3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评选对象:2019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各学院按应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人数的4%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具体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3.获两次校级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4.学习刻苦,综合素质高,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15%。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良好以上。

    (二)优先条件

    对于符合上述具体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评选优秀毕业生。

    1.担任过校、院学生团体主要学生干部,并任职一年以上,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与服务工作成绩突出者。

    2.考上硕士研究生者。

    (三)破格条件

    对于符合上述具体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条,且每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均在班级前30%,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在校期间有服过兵役经历者,可破格申请评选。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评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德育教育、诚信教育。

    2.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比例,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推选工作。

    3.评选程序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4.各学院将预选优秀毕业生的个人单行材料和《青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五寸生活照片(2张,要求人物头像大而清晰,背面注明姓名、学院、班级、)格言、事迹材料(600字)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等,于6月1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日常管理科。

    附件:

    1.青海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青海师范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青海师范大学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