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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教育预警管理办法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9-01 点击:

    为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推进学校优良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学生自我教育的管理功能,强化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管理,切实做好对学生的帮助、教育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预警是指在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某些问题,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防止学生出现处分、退学等后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警示制度。

    第三条 预警范围

    (一)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规定的旷课学时警告以下处分者;

    (二)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的最低学分,可能影响按时毕业者;

    (三)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全程考勤情况下,学生无故缺勤累计达到该门课程学期总数的五分之一者;

    (四)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管理细则》,不遵守公寓管理规定,可能造成不良后果者;

    (五)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就读期间,在校内外擅自租住者;

    (六)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在校就读期间携带管制刀具者;

    (七)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凡享受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前夕不能按时确认还款者;

    (八)其他类似或院系认为需要进行预警的情况。

    第四条 预警程序

    1.对学生实行预警应在核实错误事实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议,院(系)领导讨论决定;

    2. 对实施预警的学生,由各院(系)出具《青海师范大学学生预警通知书》(附件1),送达预警学生及学生家长,同时做好存档,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对受到预警的学生,院(系)要跟踪做好思想教育等工作,要求违纪学生在深刻认识所犯错误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书面检查并改正错误。

    第五条 预警帮扶

    1.班主任、辅导员要及时和预警对象家长取得联系,定期沟通学生各方面情况,防止出现继续违纪;

    2.班主任、辅导员定期约谈预警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

    作,并作好详细记录;

    3.对于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所在院(系)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共同提出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并做好有关辅导安排;

    4.各院(系)要对预警学生的思想、心理状况进行实时跟踪,有针对性地帮助被预警学生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5.对于有心理障碍、生理或其他问题的学生,院系应及时与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咨询中心联系,提出帮扶方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第六条 各院(系)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分管辅导员和班主任为副组长的学生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院(系)学生预警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检查督促。

    第七条 各院(系)应建立学生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同时对于学期内发出学业预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实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预警通知书(存根)

    20 —20 学年第 学期: 第 号

    学号

    姓 名

    院 系

    年级

    班 级

    专 业

    遵守纪律具体情况

    家庭

    地址

    邮编

    家长

    姓名

    家长联系电话

    学生

    签名

    学生电话

    预警通知寄发时间

    年 月 日

    -----------------------------------------------------------------------------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预警通知书(致家长)

    20 —20 学年第 学期: 第 号

    学 号

    姓 名

    学 院

    年 级

    班 级

    专 业

    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目前在校就读期间,出现了违纪情况,具体情况为:

    按照《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教育预警管理办法》,现给予预警。我们通过《预警通知书》向您告知,希望您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及时与子女联系,配合学校,共同督促、教育,不气馁、迎头赶上。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院(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

    20 —20 学年第 学期: 第 号

    班级

    姓名

    学号

    1、学生目前的情况家长已了解。

    2、院(系)的联系方式家长已清楚。

    3、家长的想法、建议与要求请另附纸

    家长签名:

    回执请寄:邮编:810008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 院(系)

    附件2: 青海师范大学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学 院

    专 业

    学 号

    姓 名

    谈话

    时间

    谈话地点

    预警原因:

    联系家长记录及家长表态:

    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 联系人签名:

    谈话记录:

    谈话人签名: 学生签名:

    证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承诺:

    学生签名:

    院系意见:

    领导签名:

    注:谈话结束后本表复印三份,一份寄送学生家长,一份院系存档,一份交学生处,

    原件预警通知书(存根)一起存入学生预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