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未来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苏海燕 发布时间:2025-11-05 点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青海专门设立实施“未来助学金”项目,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青海省高校“未来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5年度未来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根据规定获得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的学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二、名额及金额

    资助名额推荐名额12名,备选名额5名。(2024年度已获得未来助学金的学生优先推荐)。

    (二)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1.成绩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40%(含40%)且无不及格科目

    2.家庭经济状况通过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推荐人选应生活俭朴,不应出现浪费挥霍等情况。

    3.其他方面:对于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积极参加并成绩优良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通过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各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四)学校评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助学金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基本推荐人选和备选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青海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