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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学生“一日作息规范”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6-10-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学生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日常管理,加强学生养成教育,促进学风建设,特制订学生“一日作息规范”。

序号

时间

事项

规范标准

1

6:30-7:00

起床、整理宿舍、洗漱

按时起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洗漱和内务整理,做到人走门锁灯灭;窗明几净,桌面无油渍;被褥叠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宿舍空间无悬挂物品,墙面无张贴;

地面保持干净,垃圾及时清理,室内空气清新。

2

7:00-7:30

晨读、早操

积极参与“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系列活动,每天自觉晨读晨练。严格执行《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早操管理办法》,切实达到锻炼目的。

3

7:30-8:20 12:20-13:00

18:00-19:30

就餐

自觉排队、互相礼让、文明就餐;注意饮食卫生,爱惜粮食,养成节约的习惯;用餐后主动清理餐桌,托盘送到指定位置,勿带入寝室、教室用餐。

4

8:30-12:10 14:00-18:00 19:00-21:00

上课

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不做与课程无关的事,不以任何理由违反课堂纪律,上课时间段内如果本班没有课程,作为自主学习或体育锻炼时间。上课期间,提倡将手机存放至指定位置。

5

13:00-13:40

午休

午休期间不要随便出入宿舍,不要进行各种体育活动、播放音乐或大声喧哗。午休后,应再次整理宿舍内务。

6

17:30-19:00

课外活动

按照学校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的总体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体活动。院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和班级要从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教育的角度,不断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充分利用新校区室内外体育场地,开展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

7

19:00- 21:30

晚自习或班会

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自习时间不随意离开教室。大一学生原则上应在相对固定的教室集中晚自习,大二、大三学生由各院系根据新校区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大四学生不做要求。晚自习考勤由各院系具体负责;班会时间一般为每周日,具体要求参照学校关于班会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8

22:00-6:30

就寝

按时返回宿舍、不夜不归宿,不留宿他人;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遵守学校用电管理规定,熄灯后自觉睡觉;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确保宿舍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