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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01-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寒假和春节日益临近,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祥和、健康、文明、和谐的节日和假期,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校园的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1、要求各学院在2017年1月12日前召开以“寒假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安全意识,学习和了解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遇事沉着冷静,灵活处置,及时报警。确保学生假期外出人身财产安全。学生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在家或参加社会实践时,切实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所在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言行举止要文明,树立师大学生良好的形象。

2、强调学生交通安全事项,冬季雨雪等恶劣天气多,且大量车辆返乡,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季节,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切实加强遵守交通规则的教育,确保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禁止学生乘坐黑车、拼车等没有客运营运资质、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回家,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宿舍、教室卫生清洁工作。

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生离校时关闭宿舍电闸、关好门窗并彻底打扫宿舍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宿舍清洁。

三、开展“三个一”活动

利用寒假时间跟踪了解学生寒假期间的动态,增强学生假期回家后自觉学习的意识,要求大一至大三学生每人至少读一本经典数目(推荐《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写一篇读后感;做一次公益活动的寒假“三个一”活动。3月开学后各学院要进行认真检查,根据学生完成情况学院审核给予一定的德育加分。发现学生读后感有抄袭现象要通报批评并在奖助学金等评优评先上不予考虑。

四、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及家长联系工作

1、寒假期间,所有学生不得留住新校区,最晚于2018年1月15日17时离校,学生公寓封楼。各学院要建立完善值班制度,主管学生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在寒假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于2018年1月13日下午17:00前将值班表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2、要求学生按时离校、返校。各学院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去向登记及2018年3月4日开学返校统计工作。

3、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放假前填写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学家长签字学生带回交班主任。

五、离返校要求

学生根据开学时间提前买票、按时返校,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及时向所在学院请假,返校后履行销假手续。各学院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及返校报到统计工作。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