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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8-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清明节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学生大会、主题班(团)会、微短信提醒、走访谈话等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人身、交通、财产、饮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假期出行安全教育,不乘坐“黑车”,向学生阐明安全防范的意义、内容、措施等,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假日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春游活动、聚餐;严禁学生到地势险要、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游玩。

隐患排查

各学院要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对学生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重点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关注网络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密切关注分类管理学生,加强教育和思想疏导,对困难群体要给予关怀和帮助,对有心理异常的学生要重点跟踪,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离校登记

实行离校登记制度。统计离校学生名单和在校学生名单,即学生假日期间离校,必须亲自到辅导员处登记,注明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随行人员和返回时间,并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学生原则上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须经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办理请假手续。放假前对学生进行按时返校教育,确保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节前检查

请各学院于4月4日进行全面的公寓安全大检查,再次提醒学生注意假期安全,认真履行离校登记制度,不要在寝室内接待各类校外闲杂人员,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合理安排节日生活。

假期值班

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和落实好假期值班及公寓巡查工作,安排学院主管学生领导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和假期留校学生干部值班,建立节日信息网络,确保通讯畅通,并于4月4日下午16:00前,将清明期间离校学生数、留校学生数及老师值班安排表报送学生工作处马斌老师(电话:6317854)。

活动安排

各学院要结合安全教育、节日特点,组织开展积极向上、贴近实际的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假日。

节后管理

假期结束,各学院要在4月7日晚班会上排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尽快返校。各学院于4月8日晚21时,将学生返校情况上报给学生工作处马斌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