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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3-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2013年度学生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全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合理、公正客观、公开民主。

二、评选范围

大二至大四的本专科生均可参评。

三、评选比例

全优奖学金10%,其中全优一等奖学金占2%、全优二等奖学金占3%、全优三等奖学金占5%。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按学生干部总数的2%的比例严格控制。“先进班集体”按照大二至大四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

四、评选时间

各项文字表格上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

五、提交的材料

院系的报告(含学生名单,纸质、电子版)、奖学金登记表、学生奖学金基本信息汇总表、获各类证书的复印件。 “全优奖学金”、“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的申请者需提交一份单行材料,“全优奖学金”的申请者提交一张生活照(5-7寸,人物头像要大而清晰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院系、格言、座右铭或谚语等)以便在全校范围予以宣传。

六、评选要求

各院系上报的电子版奖学金汇总表的具体填写要求:

1.中行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统一用“文本格式”录入(录入时号码之间不要用空格断开);

2.“姓”和“名”的录入要和中行开卡时的名字相一致,录入信息的字体统一用“宋体”;

3.获过奖学金的学生务必将中行(学校对面)发放的奖学金卡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填写清楚,要认真核对,不得出错,并一定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4.本年度新获奖学金的学生除填写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外,还需提供A4纸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面纸上)。

5.审批表打印一式两份,经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奖学金汇总表(一份)上报学生工作处王静老师,电话6317854

6.目前身份证号码是18位,位数和号码差错将使获奖学生拿不到奖学金。

7.获奖学金学生务必将中行发放的奖学金卡保存完好并牢记你修改后的密码,以备下次发奖学金使用,在校就读期间请不要轻易销户。

8.获多个单项奖学金者,将取最高的一个奖项予以奖励。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评选并指定专人规范操作,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无误。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请务必在截止日之前完成奖学金评定工作。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