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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4-12-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质量,严格考风考纪,促进教风学风的进一步好转,保障寒假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校园的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考风考纪工作

根据《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青师教字〔2014〕85号),请各院系切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违纪现象发生,营造“诚信做人、诚实考试”的良好氛围。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各院系要充分认识考试环节对促进学风建设的重要作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增强遵守校纪校规的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和预防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在学校上下形成以诚信教育为支撑,以自律为基础,以校纪校规为保障的校园诚信氛围。

(二)认真落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的领导

1.各院系要及时召开由主考教师、监考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的考风考纪专题会议,统一部署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申监考教师职责和考场纪律。

2.各院系要积极开展诚信考试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应考、诚信做人的思想观念;要利用网络、简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切实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有条件的院系可以设置“诚信考场”,组织考风评比。

3. 各院系在2014年12月21日召开以“诚实考试、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班会,组织每一位学生学习《青海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暂行办法》、《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青海师范大学考试管理办法》和《青海师范大学考场规则》等规定,教育引导、敦促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考试态度,认真备考,营造严谨诚信、积极进取、和谐向上的考试氛围。

4.对考试违纪学生按照《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院系在2015年1月3日召开以“寒假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和了解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1.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院系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各种形式重申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学生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

2.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各院系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物品。

3.严肃排查校外租房的整治工作,对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在校外租房的学生,一经发现即从严处理,相关院系根据党委要求将实行领导问责制。

4.教育学生乘坐正规车辆,劝止学生乘坐黑车、拼车等没有客运营运资质、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回家,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5.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确需留在学校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后,按申请程序办理留校手续。申请程序为:由本人提交申请,由院系审核把关,经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征得同意后,与学生签订自律承诺书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各院系本着对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逐一登记留校学生情况,审核、统计留校学生名单,并有书面备案。

6.要切实做好寒假的值班工作,加强对留宿学生的管理,院系领导、辅导员要经常到学生学习、生活、住宿场所看望学生,及时掌握情况,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7.各院系要建立完善值班制度,主管学生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在寒假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于2015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值班表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