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小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青教外[2012]25号)文件精神和《青海师范大学“小岛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12—2013年度“小岛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4.在校学习期间综合成绩优异(全优一等奖学金的获得者);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优先考虑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
教育厅下达给我校普通本科学生的名额是6名,高水平运动队2名,各院系各推荐1名候选人,高水平运动队推荐2名候选人。
个人单行材料、院系意见和所填写“小岛奖学金”推荐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请于2012年5月16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并在院系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已获得过“小岛奖学金”的学生不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