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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9-09-2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2009年度学生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08-2009学年学生“全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条件

1、评选范围: “全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的评定范围为全校普通本、专科二至四年级的学生和班级。

2、评选条件:凡在我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普通高等教育品学兼优的学生,符合《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青师校字[2007]178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的学生和班级,均可参评。

二、 评选时间

请各院系务必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预选学生名单(含电子版)、

所填写奖学金表格、单项奖学金的单行材料(荣誉证书原件、锦旗等)报学生工作处审查。

三、 评选要求

1、请各院系接此通知后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评选条件、程序、要求和具体办法,认真组织学生民主评选,按条件、比例推荐预选学生及先进班集体。在评选中还要具体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宿舍卫生、早操出勤率、参加集体活动和参加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公益活动等情况,通过评比真正把优秀典型树立起来。

2、所评选出的“全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人选及先进班集体,须在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凡入选“全优奖学金”的学生每人交一张生活照(5寸,人物头像要大而清晰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院系、格言、座右铭、谚语等)。

3、院系在评选过程中请按七舍八入的方法严格控制比例,不得超比例上报。学生干部的单项奖学金必须按评选办法规定的2%严格控制比例。

4、获得多个“单项奖学金”的学生,按最高的一个奖项予以奖励。

通过开展此次评选活动,旨在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刻苦攻读,奋发向上,形成一个全面发展、学以致用、严于律己、朝气蓬勃的校园氛围。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