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师“四个引路人”作用,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和“网格化”教育管理工作格局,全面深化学校德育提升工程,加强学风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青海师范大学育人工作的新局面,培养有理想追求,有担当作为,有品质修养的“六有”大学生,2018年5月,学校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
一年以来,广大导师兢兢业业,尽职履责,认真开展与学生至少见面一次、谈话一次、指导一次、记录一次《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手册》、检查一次学生填写《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五个一”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思想政治表现,切实取得了预期效果,涌现出了一批尽职尽责,深受学生喜爱的导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十佳本科生导师”评选办法》,开展2019年度“本科生十佳导师”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初审时间:4月18日——4月28日
2.负责单位:各学院领导干部、教职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负责初审;其他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向学生工作处提交申请材料,学生工作处负责初审。
3.材料报送要求:个人简介、申请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不少于3000字)、个人近期生活照、初审单位公示证明、单位推荐意见。
4.复审:学生工作处根据初审材料提交情况,于5月初组织复审,进行表彰。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