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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自学生返校学习以来,各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项防控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校园氛围积极向上。为进一步做好近期学生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青海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现对学生请假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518日起,除请假超过7天或需要出省的学生需学工处审批外,其余学生的请假均由各学院审核批准。学生可凭借请假条和学生证进出校门。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请假理由,做好备案登记,严格执行销假程序,本着“谁批准,谁跟踪,谁销假”的原则,省内学生在学院销假,销假时务必提供14天行程轨迹,确保没有出省。一旦发现学生瞒报行程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及时向学生工作处报备;省外学生请假到学生工作处销假,返校时需提交5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和国家卫计委健康绿码。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