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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 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维护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青师校办字[2020]16号)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就“五一”期间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5月1日正常上课,5月2日、5月3日周末放假,5月4日、5月5日正常上课。学校和学生公寓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预防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预防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完善疫情信息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疫情不在校园蔓延。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利用多媒体开展线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让学生全面了解当前国际疫情复杂形势,以班会、板报、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引导学生加强个人卫生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坚持勤洗手多喝水,外出戴口罩等良好习惯。确保学生宿舍、教室等场所空气流通,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引导学生在网上不发不利于学校声誉的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提高防火防盗意识,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酗酒,注意饮食安全。

(二)严格落实“六位一体”值班制度。实行学校校领导带班制度,每日确保一位校领导住宿在学校,加强全校值班值守。各职能部门、学院安排一至两名老师值班。各学院主管学生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在“五一”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落实“五一”期间教师值班安排,确保值班人员不脱岗。遇到学生突发事件,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妥善处置并报告。

(三)严格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5月1日、5月2日对在校学生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出校门。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应填写《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请假单》,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者,必须附校医院病历证明;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应按规定的时间离校或返校。因故需提前或推迟返校须履行相关手续。学生一律不准请事假。对病假亦应严格控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辅导员说明情况,并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其次,加强课堂考勤,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认真做好登记,一并上报学生工作处,并做好随访和诊疗。劝导学生课余时间减少外出,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实行严格的外出请假审批制度。

(四)继续落实好学生体温晨午晚检制度及“零报告”“日报告”报送工作。学生每日早7:30前、晚22时前,由宿舍长负责组织本宿舍成员各自测量体温并登记。每日中午学生进入学生公寓,由学生公寓测量体温,刷卡进入。每天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各学院学生科将晨检结果于每天上午9点前报校医院和学工处。对于发热(体温大于37.3℃)咳嗽并有传染病可疑的学生及时进行排查,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五)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校学生的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做好受疫情影响学生的情绪疏导和心理咨询工作。通过宣传教育让学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敬畏但不恐慌,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同时要深入学生中间,时刻关注学生动态,加强值班力度,做到24小时开机,有情况及时上报,保证信息畅通。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均衡饮食、合理营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六)加强特情学生的管理。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院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长广泛深入学生当中,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要认真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落实。对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根据心理问题严重程度,应分级建档,分级干预;对常见发展性心理问题学生,可安排学院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咨询,并做好辅导记录;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如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的学生,或超出心理辅导员自身能力范围的个案,要及时报送学校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备案,并做好转介工作。

(七)开展丰富多样的团学活动。各学院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卫生大整治、环境大扫除”活动通知》精神,各学院可在周末安排“宿舍卫生大整治,教室及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以班为单位进行组织,在身心得到放松的同时进行劳动教育,体验劳动的快乐。各学院也可结合学院实际,在不聚集的情况下组织各班开展团学活动,读书分享活动等等。各学院在5月1日12点前将学院周末活动安排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到1046536815@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