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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学生工作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0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特制订学生工作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党支部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一、落实支部主体责任

1、加强统一领导支部要深入学习中纪委三次会议和省纪委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要求,积极整改巡视反馈意见及上年度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行动。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强化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支部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制定支部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配合学校纪委做好中期检查,年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部要定期分析研究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校纪委报告反腐败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和工作措施。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编制本单位预算,经费使用合理,财务公开,无乱收费现象。坚持“立德树人”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学有纪律,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不断完善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纪律规定,严厉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切实推进教学科研风清气正机制的常态化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3、明确工作职责。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业务工作中,做到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落实;加强教育监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守好底线,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承担“一岗双责”,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既承担好个人责任,又共同承担好集体责任。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研究本单位“三重一大”事宜。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主要职责: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及学校党委、支部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公仆意识,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以权谋私等行为,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和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重要问题和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支持、配合学校纪委履行职责。

4、加强宣传教育。支部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理论学习和基层组织的政治学习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两准则”“三条例”等党纪条规。2019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2次以上、支部主要负责人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和宣扬廉政先进典型,强化警示教育,适时通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典型腐败案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关注的反腐倡廉工作。

5、深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支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学校的20条办法,围绕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突出重点对象、重要节点、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公开公正人才队伍建设、评优评先、招生录取、贫困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发展党员、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工作,维护师生权益。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推荐选拔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的任用、考核工作。

二、落实监督责任

1、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支部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学校20条办法和《青海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治病于初始。按规定公开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2、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支部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校党委、纪委报告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3、加强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支部要不定期开展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支部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学校党委、行政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学校教学、科研和办公经费运行的监督,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招生工作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告具体财产状况、本人婚姻变化、配偶子女从业、婚丧嫁娶、移居国境外等个人重要事项。

三、党风廉政建设特色

结合支部实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工作、主题活动。积极申报党风廉政建设品牌项目,争取取得显著成效。



                   学生工作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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