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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0-06-1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发布实施五周年,为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09]1号)精神。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维护校园稳定,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友好、和谐”离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院系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合理安排、明确职责、层层落实,积极稳妥地对毕业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结合时势和大学生思想实际,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宣传引导工作。由于大学生思想活跃,掌握信息的能力也较强,但社会经验相对缺乏,容易受到误导和煽动,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市场竞争显得异常激烈,毕业生思想容易波动,容易出现偏差,因此,各院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毕业生树立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到基层工作的理想信念,营造良好的就业宣传氛围。

二、将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毕业生即将离校,课堂教学的时间少,课余时间较多,日常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院(系)辅导员、学生干部要深入到毕业生生活、学习的场所,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黑板报、评比文明宿舍等多种形式,将就业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要求渗透到毕业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形成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毕业生心理辅导。各院(系)应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安排本院系有声望的教授、专家和专业教师深入毕业生教室、宿舍开展谈心活动,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学生就业方面的作用,以缓解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尤其要关注贫困毕业生心理健康问题,使毕业生保持良好的心态,防止毕业生因心理问题而做出过激行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工作局面。

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党团组织、学生社团在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模范和监督作用。学生干部、党团组织、学生社团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支部学习和党员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学生积极参与到维护校园稳定和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

五、大力开展就业主题教育和创业教育活动,唱响就业主旋律。各院(系)要结合时代特点和专业设置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就业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世情、国情和省情、校情教育,大力开展就业政策宣传,面对金融危机给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巨大压力,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就业形势,调整就业预期;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鼓励学生多层次就业、创业。帮助学生了解创业政策,培养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和创业技能,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和水平。

六、积极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常规工作。

1.各院(系)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通过优秀毕业生代表座谈会、毕业生主题班会引导毕业生感恩学校,回报社会。

2.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鉴定内容要全面反映毕业生的情况,防止千篇一律、千人一面、流于形式。帮助毕业生认真总结几年来的德智体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对暂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及时协调做好户籍、档案存放等相关工作,以便学生的个人档案,进行统一归档。

3.做好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就业方案工作,做到毕业生一次派遣。积极与教务处一并确定学生是否毕业或结业,是否有学籍变动,并做好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工作。

4.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优秀毕业生艰苦创业、自主择业、扎根高原的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

5.对毕业生讲明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及时清还有关物资、帐款、图书、仪器和活动器材等,以便毕业顺利离校。

6.建立毕业生联系制度。各院系对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存档,为以后毕业生跟踪调查做好准备。

7.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教育毕业生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就业合同,履行条约规定。贷款毕业生要严格履行贷款合同,按时还款,做文明守信的大学生。

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