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及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02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及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通知,清明节假期从 43日至45日。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近期学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注重教育,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院要坚决贯彻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规定,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青海省,离校学生要严格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刷卡进出校园,教育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外出需要佩戴口罩,不在人群密集地方逗留,及时消毒,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

二、突出重点,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开班会、主题党团日活动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 防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传销、防诈骗、校园贷、防非法集资、防黑恶势力等方面的专题再教育,把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 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2. 积极预防各类伤亡事故。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预防各类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学生公寓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大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教育引导,严禁学生外出聚餐、饮酒、野炊、郊游。

3.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学院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科学谋划,认真部署。严查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求学生进出公寓随时切断电源,安排辅导员、班主任进驻公寓值班、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谨防用电引起的火灾,确保 学生在公寓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不乘坐超载车辆和无证无牌等“黑车”,防止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离校登记,要实时掌握节日期间离校学生和在校学生情况。学生假期离校,必须到辅导员处登记,并经家长同意后,注明离校时间、去向、返回时间、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学生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

2. 做好节前检查工作。各学院要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重点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关注网络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密切关注分类管理的学生,加强教育和思想疏导,对家庭经济困难群体要给予关怀和帮助,对心理异常、有突发疾病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 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和落实好假期24 小时值班及公寓巡查工作,要认真安排和落实好假期值班及教学区域、生活区域特别是学生公寓的巡查工作。

所有学生务必于45日下午18:00前返校,召开“深入学习校纪校规,持续推进德育提升工程”主题班会,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诚信文明,加强考勤,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联系家长了解情况,掌握未返校原因。各学院于4521点之前将应返校人数、实到人数和未返校学生详细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朱丹 6317854 

按时生名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