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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1-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语委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的通知精神》精神,自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九月份,中央财政投入12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青海省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工作。青海师范大学承担了青海省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共七期400人的培训任务。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培训工作, 400名六州八县的少数民族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为期一年的培训中,青海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始终坚持把培训工作作为青海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担任培训项目管理负责人,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遴选出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和教授承担培训授课任务,强化教学管理,同时采取集中培训与实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青海省双语教师培训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经过一年的培训工作,青海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青海省双语教师培训工作方面形成了值得宣传和推广的经验,如通过开展藏族、蒙古族、回族、撒拉族、土族和汉族参训教师“一对一、手拉手”活动,同吃,同住,同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参训教师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外,为双语教师培训教学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培训经验,研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了青海省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出台了《青海省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把民族政策理论课贯穿其中,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座谈讨论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青海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承训的双语教师培训工作不但提高了参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学科专业水平和双语授课能力,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参训教师的政治素质,强化了“四个认同”意识。在每期短短25天的培训过程中,参训教师深切感受到各族同胞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深情厚谊,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暧,筑牢了自觉学好国家通用语言,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