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09—2010学年度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了激励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建设,表彰先进典型,培养和造就优秀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顺利完成“单项奖学金”、“全优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发挥奖学金在我校教学质量建设中的激励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单项奖学金”、“全优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的评定,主要以普通本、专科二至四年级的学生和班级为准,新生班级和个人原则上不予考虑。
(二)评选条件:凡在我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个人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青师校字[2007]178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的学生和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时间
2010年11月8日开始至25日结束,历时18天时间。
1、11月8日—12日,宣传动员,组织评选;
2、11月13日—20日,完善资料,上报名单;
3、11月21日—25日,逐项审核上报材料。
三、所需材料
1、预选学生名单(含电子版);
2、奖学金表格;
3、单项奖学金单行材料(荣誉证书原件、锦旗)。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各院系接此通知后,要及时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评选,真正让奖学金评选成为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有效机制。评选过程中,要组织各班召开班会、办宣传栏的方式,依据《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评选比例,让每个学生知道这次评选活动标准和条件,真正将学习成绩优秀、品德良好、遵规守纪的学生报上来。
(二)严格评选条件,防止暗箱操作。要认真按照奖学金评选的条件、程序、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学生评选,评选过程中,要组织全体学生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将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公益活动和校外租住情况结合起来,重点考察学生的行为表现、宿舍卫生、早操出勤率和学习成绩、个人品行,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者学工处有违规记录的将作废上报的违纪的个人名额。
(三)完善各类手续,做到公平公正。各院系评选出的“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须在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统一报学生工作处,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凡入选“全优奖学金”的学生每人交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和五寸生活照,并在生活照背后注明姓名、院系和座右铭。获得多个“单项奖学金”的学生,按最高的一个奖项予以奖励。
各院系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违规操作的行为,要及时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为:0971—6317854 6309040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09—2010学年度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