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实施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工作要求。 深入推进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提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我校将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对 2019 级本科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请各学院辅导员全程做好学生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心理健康普查顺利进行。
一、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的对象
2019 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心理普查和建档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12 点—20 点(各学院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2.地点:E-4(东四 教学楼)0102,0202,0302 教室。
三、建档内容及普查方式
1. 本次心理普查和健康档案的建立主要采用目前国际和国内 非常流行和成熟的SCL-90 临床症状自评量表和子帆EEG智慧心理系统来进行测评。
2. 本次测查将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培训中心教师及 心理学研究生组织并指导学生借助移动网络或学校局部网络通过 电子设备进行问卷填写。
四、基本要求
认真开展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 档案,是一项非常严肃而且必要的、长期性的重要举措,对保障 大学生健康成长、培育良好人格、提升综合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 意义。
1. 此次心理健康普查采用新的心理档案软件系统进行,所有参加心理健康普查的 19 级学生,必须携带智能手机、ipad 等电子设备(用于扫描二维码)。
2. 由于 19 级学生人数较多,要求各学院辅导员严格按照排班表中的时间,通知所有建档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加。
3.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广泛宣传。
4. 所在学院的辅导员积极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培训中心 认真完成本次普查和建档工作。
联系人:陈永涌 13997186177
苏 静 18509712362
李家梁 13275358835
附:青海师范大学 2019 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
学生工作处
教育学院
青海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咨询中心
青海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培训中心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