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
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及《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青发〔2021〕5号)文件精神,强化劳动教育的重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进五育融合,探索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的劳动教育模式,注重劳动教育实效,培养学生劳动意识,磨练劳动精神,提升劳动能力,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形成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培育热爱劳动,喜欢劳动、主动劳动的意识;通过课程开发,建设优质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通过劳动实践,达到掌握劳动技能,具备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弘扬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三、坚持原则
1.坚持价值塑造。坚持党的领导,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培育学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潜能。涵育学生劳动报国、奋斗强国的情怀,注重劳动教育实效,达到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
2.坚持因校制宜。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劳动育人为抓手,坚持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战略导向、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认知导向、培育崇尚劳动和尊重劳动的情感导向、强化报效国家和奉献社会的实践导向,紧紧围绕学生成长特点,将劳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形成长时段、可持续的劳动育人机制。
3.坚持统筹协调。校党委统一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校院两级共同参与,多部门协同配合,拓宽劳动教育途径,统筹劳动教育资源,将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多个维度融入劳动教育,整合学校、行业、企业、社会、家庭各方面力量,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综合实施的劳动教育格局,形成劳动育人合力。
四、组织领导
成立青海师范大学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和后勤管理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师发展中心、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等单位及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劳动教育的规划设计、组织协调、队伍建设、资源整合、过程管理、成效评价等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1.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劳动教育“全覆盖、全过程、多元化、可评价”。课程设置分通识教育和实践劳动两部分。其中,劳动教育通识模块开设《劳动教育》通识必修课,主要涵盖劳动知识、专业技能知识等,通过劳动知识大讲堂、专业技能讲座、劳动技能专题培训完成,学习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实践劳动模块开设《劳动实践》课程,主要涵盖劳动锻炼、劳动技能实践、劳动体验等,通过生产劳动、服务劳动、生活劳动、专业实践、创新创业、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完成。
2.学分设置。劳动教育实施学分化管理,共设置2学分。其中,通识教育1学分,劳动实践1学分。《劳动教育》课程在1至5学期开设,每学期完成3-4学时;《劳动实践》课程在1至8学期开设。(具体学分参考标准见附表)
(二)搭建劳动教育实践平台
1.构筑生产劳动实践平台。围绕学生在校内外日常的衣食住行,构筑提升学生生产劳动教育平台。开设校园生活课,结合各专业能力素质要求、职业发展需求和教学计划安排,分层分类有序组织学生在每学年的劳动周里集中开展劳动实践;在校园绿化区、食堂、公共区域等场所,进行校园绿化、食堂劳作、春季植树、夏季灌溉、秋季扫树叶、冬季除雪等活动,培养学生劳动习惯,提升劳动技能。鼓励各专业探索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向城乡社区(村)报到,结合所学专业参加劳动实践,使学生在劳动中接受国情教育,懂得实干创造美好生活的道理。
2.建立服务劳动实践平台。围绕学生公共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的培养,将寒暑假集中社会实践作为服务劳动教育周或服务劳动教育月,组织学生深入农村、牧区、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服务劳动,参与社区治理。引导管理类、法学类专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依托社团、学生兴趣小组、科技创新项目、学雷锋纪念日、志愿者日,开展校内外社会公益服务的劳动项目,进行公益性劳动、服务性劳动、创造性劳动实践活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三下乡”等社会服务实践活动,开展服务性劳动,运用所学的知识及专业特长,在自主劳动教育中有效带动全体学生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公益劳动服务理念,提高公共服务意识。
3.共建生活劳动实践平台。学校、家庭共建学生生活劳动教育实践平台。强化学生日常管理,组织学生开展教室、公寓卫生大扫除、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开展检查和评比活动,使学生养成从起床整理床铺到晚上熄灯清扫地面等卫生习惯,督促学生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不断养成自觉劳动到热爱劳动等实践过程,以开展劳动教育的实际成效检验公寓卫生的劳动成果;家长要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人才观,自觉成为学生家务劳动的指导者,主动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和生产劳动,指导学生完成家庭和社会劳动任务。培养学生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提高学生生活自理和劳动能力。
4.搭建专业实践劳动体验平台。发挥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劳动育人功能,进一步整合校内资源,积极拓展校外渠道,建立实践引导、专业融合、实习见习有机结合的专业实践劳动教育体验平台。拓展校院两级实习见习教育实践基地,坚持需求导向和服务导向,将劳动教育与师范专业顶岗支教实习、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紧密结合,加强与实习基地合作,共建实践育人、劳动育人平台,丰富实践育人资源。在实习基地强化劳动教育岗位设置、嵌入劳动教育元素、丰富劳动教育内容,凸显劳动锻炼和劳动服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中强化学生劳动锻炼,学习工匠精神;在专业类课程教学中,强化见习实训、科学实验、毕业设计。使学生会用工具、能搭建实验项目、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维修仪器故障,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专业劳动能力。
5.强化创新创业劳动实践平台。依托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双创平台,实现创新创业劳动实践课程化管理。强化“创新创业+劳动教育”项目建设,通过“互联网+创新创业”“挑战杯”等竞赛活动,鼓励学生参加二次青藏科考、田野调查,基层调研,引导学生在劳动中培养创新精神,积极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模拟面试、职场体验、职业规划等实习实训活动,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6.设置勤工助学劳动教育平台。依托大学生奖助体系,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科学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构筑劳动教育平台。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为学生提供体验校园实践生产劳动的机会,通过劳动实践提高劳动自立自强能力。
7.加强校园劳动文化教育平台。围绕劳动节、植树节、科技文化周、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节点,搭建劳动文化教育宣传平台。邀请劳模、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工人先锋代表和身边的普通劳动者等开展以劳动为主题的校园报告会、讲座等活动,教育学生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理解劳动精神的实质和内涵,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8.搭建学生劳动素养监测平台。依托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学生劳动素养监测系统,搭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素养监测平台。结合平台组织开展大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精神、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的常态化监测,充分发挥监测结果的示范引导、反馈改进等功能。
(三)深入开展劳动教育理论研究
加大劳动教育类科研、教改课题的支持和培育力度,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和学工干部申请各级各类劳动教育相关课题,加强对新时代劳动精神理论的研究,开展以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为主题的劳动精神研究学术活动,产出一批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劳动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使学生将劳动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强化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聘请各学科专业、行业领域从事劳动及劳动相关的专家,作为学校劳动教育的兼职教师,承担《劳动教育》《劳动技能》等课程授课和培训任务;邀请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等荣誉获得者讲述劳模故事、展示精湛匠艺、分享工匠情怀,让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入脑入心。通过挂职、进修、科研合作等方式鼓励教师参加与其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基层社会实践,提升实践技能,不断壮大双师型劳动教育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将劳动教育与专业课、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课程有机结合,培养复合型劳动教育师资队伍。
六、构建劳动教育协同机制
(一)学校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劳动教育的规划设计、组织协调、队伍建设、资源整合、过程管理、成效评价等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劳动教育理论课程的设置,制定各项教育活动的课程标准、实施方案和评估办法。设计学生成绩评定办法和统计办法。
(三)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师资队伍的配置和建设。
(四)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科学技术实践中劳动教育的实施、成效评估和成绩评定。
(五)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勤工俭学、勤工助学、生活劳动实践中劳动教育的实施,给出学生实践劳动成效评估和成绩评定。
(六)团委负责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中劳动教育的实施,给出学生实践劳动成效评估和成绩评定。
(七)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大学生科技创新、挑战杯等活动中劳动教育的实施,给出学生实践劳动成效评估和成绩评定。
(八)后勤管理处负责按季提出校内生产劳动、服务劳动、生活劳动等专项劳动需求,教务处统筹安排各学院实体劳动,学院负责执行。
(九)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各类劳动教育实践平台建设和劳动教育活动的安排,负责学生劳动教育成绩的评定、汇总,并对每个学生劳动教育的成效给予鉴定。
七、保障机制
(一)制度保障
建立保障劳动教育实施的制度体系,将劳动教育相关内容纳入制度建设;建立劳动教育师资、实践基地、劳动器材等资源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课程评价与考核体系,确保劳动教育与实践顺利实施推进。
(二)机制保障
构建“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合作,搭建良好的劳动教育平台,设立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岗位,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建立健全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加强正确舆论引导,营造崇尚劳动的社会风气,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劳动意识,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
(三)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经费投入及激励机制,设立劳动教育专项经费,为劳动教育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2022级本科生实施。
附表:1.劳动教育学分参考标准
2.劳动教育任务分解表
附表1: 劳动教育学分参考标准
课程 模块 |
考核 指标 |
指标内涵 |
学分 |
劳动教育理论模块(1.0学分) |
理论学习 |
1至5学期开设《劳动教育》理论课程,每学期完成3-4学时,通过劳动知识大讲堂、专业技能讲座、劳动技能专题培训等形式学习,通过学院考核,可获得学分。 |
1.0 |
劳动教育实践模块(1.0学分) |
生产劳动实践 |
开设校园生活课,每学年至少安排1次专项生产劳动,主要结合校园绿化区、食堂、公共区域等场所,进行校园绿化、食堂劳作、春季植树、夏季灌溉、秋季扫树叶、冬季除雪等活动,最多计3次。 |
0.2-0.6 (每次计0.2) |
参加家乡社会实践,返家后向城乡社区(村)报到,结合所学专业参加劳动实践,完成活动,可获得学分,最多计3次。 |
0.1-0.3 (每次计0.1) |
服务劳动实践 |
参与寒暑假集中社会实践、“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三下乡”等社会实践和服务劳动,进行劳动锻炼,完成活动,可获得学分。 |
1.0 |
依托社团、学生兴趣小组、科技创新项目小组、学雷锋纪念日、志愿者日等,开展公益性、创造性劳动实践活动,持续一学期,可获得学分。 |
0.2 |
生活劳动实践 |
参加教室或宿舍或环境卫生保洁,每学期1-2次,完成活动,可获得学分,至少参与8次。 |
0.2 |
专业劳动实践 |
参加师范专业顶岗支教实习、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开展劳动锻炼和服务劳动,完成实习,可获得学分,实习时间9周(含9周)以内,计1次,9周以上计2次。 |
0.2-0.4 (每次计0.2) |
参加师范专业2-5学期见习,完成活动,可获得学分。 |
0.2 |
参加非师范专业见习实训,累计1个月以上,完成活动,可获得学分,最多计2次。 |
0.2-0.4 (每次计0.2) |
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论文,可获得学分。 |
0.2 |
创新创业劳动实践 |
在校内承担并参与“创新创业+劳动教育”、“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挑战杯”等专项竞赛和学科专业竞赛活动,完成一项活动可获得学分,同一类型的活动获得学分最多计1次。 |
0.4 |
参加二次青藏科考、田野调查、基层调研,参与教师教学科研项目,开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实验,项目结题可获得学分。 |
0.2 |
勤工助学劳动实践 |
在校内设置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体验校园实践生产劳动的机会,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劳动实践,持续一学期,可获得学分。 |
0.4 |
附表2: 劳动教育任务分解表
课程 模块 |
课程性质 |
课程内涵 |
牵头 单位 |
协同配合单位 |
劳动教育理论模块 |
理论学习 |
开设《劳动教育》理论课程 |
教务处 |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
劳动教育实践模块 |
生产劳动实践 |
在校园绿化区、食堂、公共区域等场所,进行校园绿化、食堂劳作、春季植树、夏季灌溉、秋季扫树叶、冬季除雪等活动。返家乡社会实践、向城乡社区(村)报到,结合所学专业参加劳动实践。 |
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 |
教务处、校团委、保卫处、各学院 |
服务劳动实践 |
参与寒暑假集中社会实践、“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三下乡”等社会实践和服务劳动,进行劳动锻炼。 |
校团委 |
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
依托社团、学生兴趣小组、科研项目小组、学雷锋纪念日、志愿者日等,开展公益性、创造性劳动实践活动。 |
生活劳动实践 |
组织学生开展教室、公寓卫生大扫除、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开展检查和评比活动,家长要主动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和生产劳动,指导学生完成家庭和社会劳动任务。 |
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 |
教务处、各学院 |
专业劳动实践 |
参加师范专业顶岗支教实习、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劳动锻炼和服务劳动。 |
教务处 |
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
创新创业劳动实践 |
承担并参与“创新创业+劳动教育”、“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挑战杯”等专项竞赛和学科专业竞赛活动。 |
就业指导中心、团委 |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
参加科考、田野调查、基层调研,参与教师教学科研项目,开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实验。 |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各学院 |
勤工助学劳动实践 |
学生在校内设置的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开展劳动实践。 |
学生工作处 |
教务处、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