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青海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义务兵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应征人伍者的学籍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1.在校生应征人伍需经学生工作处统一办理入伍手续,教务处按学生工作处提供名单办理学籍保留手续。其他渠道入伍者学校不予以保留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2.在校生应征人伍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在校生退伍后一个月内、到西宁市城西区人武部、民政部门及学校报到,并于第二年秋季开学时,持原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通知书及保留学籍证明等材料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3.在校生服役期间,考取军事院校者,按自动放弃本校学籍处理。
4.在校生退伍复学重新申请选读专业,可按有关规定视情况优先考虑,并适当免修有关课程。
5.复学毕业后报考本校研究生者,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