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1-02-25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活动申请

所有以“青海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名义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及青海师范大学校内注册志愿服务组织发起或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均得事前由有关负责人员向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志愿服务组织在校内开展活动须得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材料,在校外活动须得提前一周向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材料;

校内的志愿服务组织间可开展联合活动,但是必须向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书面申请,以作为备案;

第二条 申请材料

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必须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事件以及宣传的完整实施方案,并有志愿者组织签名或院系级分团委以上部门公章。在校外开展的、有合作单位参加的、邀请校外媒体单位报道的活动还必须同时提交与以上事项有关的全部详细材料。

第三条 活动总结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得在一周内向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交有关活动的详细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