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青海师范大学“文明宿舍”、“宿舍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文明教室”、“教室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1-02-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室的管理工作,教育学生学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促进校风学风好转,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宿舍”、“宿舍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文明教室”、“教室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为便于评比,激励先进,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宿舍”、“文明教室”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好。本班或本宿舍成员思想境界高,同学间相互团结友爱,相互关心,和谐相处;

2. 讲文明讲礼貌。师生、同学间言行举止讲文明有礼貌;

3. 学习风气好。本班或本宿舍成员能珍惜时光,刻苦学习文化知识,进取心强,学年内开设的课程均能达到合格;

4. 遵守校纪校规好。本班或本宿舍成员能自觉遵守校纪以及《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行为准则》、《青海师范大学教室管理规则》、《青海师范大学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的规定》、《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管理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

5. 卫生好。按照《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打分标准》和《青海师范大学教室管理规则》,分数达到90分以上且学年内卫生检查排全校前50名的,约占全校宿舍总数的5%;

6. 安全好。教室、宿舍安全措施到位,无存放有毒、污染物,无使用酒精炉、电炉等明火现象,不在教室或宿舍内做饭、乱拉电源线等。

二、“宿舍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教室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

1. 工作方法好。能结合本院(系)学生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工作到位,管理方面方法得当;

2. 工作成效显著。所属各宿舍、教室达到“文明宿舍”、“文明教室”标准的多,并且能长期保持。

三、评选办法

1. 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并上报典型推荐材料;

2. 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服务公司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平时检查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对院(系)所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3. 公布“文明宿舍”、“宿舍文明建设先进集体”、“文明教室”、“教室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