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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公寓管理补充规定

发布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1-02-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青海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管理细则(试行)》施行以来,我校公寓学生行为得到了很大的改进,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自觉化的公寓行为准则。为了更好的发挥宿舍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职能,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校园生活秩序,为大家创造一个更为干净、整洁、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不准将垃圾随意扔到楼道或堆放在宿舍门口,每间宿舍负责本舍卫生,将垃圾收集装入塑料袋中,并提到本公寓楼前的公用垃圾桶中统一处理。如发现乱扔或乱堆垃圾的个人或宿舍,视情节轻重收取管理费5—30元。

请各院(系)接到此通知后,在学生中广为宣传,监督学生按此规定付之行动,并长期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