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1.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国防教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军训等各类国防教育活动;
2.负责组织开展本科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国防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
3.负责年度征兵、人防战备、战时兵员征集和兵役核对登记、统计工作;
4.负责退役复学大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收集、审核工作;
5.负责学校民兵队伍建设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