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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为贷后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及时为省教育厅上报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小国家助学贷款的信贷风险,方便毕业学生及时准确掌握个人贷款信息及还款流程。现将2020届贷款毕业生网上填报毕业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及时间

(一)确认对象: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

(二)确认时间:2020年5月5日—5月20日

二、确认方法

通知2020届贷款毕业生登录网址https://sls.cdb.com.cn填写学生本人有效的联系方式,提交毕业确认申请,于6月1日前完成网上毕业确认工作。以确保毕业后能及时与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学校、银行取得联系,避免个人违约情况的发生。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贷款学生登录网址https://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完善和核对个人和家庭的有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个人及家庭有效联系电话、QQ号码、邮箱地址、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

三、还款流程

(一)各院系要做好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动员贷款学生在毕业前还清贷款。若不在毕业前还清贷款,则于2020年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二)毕业前偿还贷款的学生需在2020年1至8月进行还款,具体流程为:1-10日到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还款申请,也可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 提交还款申请并查询应还本息,并于当月的20日前还款。

(三)毕业前未偿还贷款的学生应在毕业后每年12月20日前到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利息或本金偿还,以免产生不良诚信记录,对今后生活工作带来不便。

四、贷款展期手续的办理

(一)毕业后考取研究生的贷款学生,请先提交网上毕业确认申请,待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凭录取通知书在7月31日前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否则需要学生本人承担8月份开始产生的利息。办理展期提供的材料为:个人展期申请、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于国家开发银行展期录入时间的限制,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过期无法录入,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尚未毕业但因填写学籍信息有误导致在“学生在线系统”中列入毕业生名单的学生,应及时与当地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联系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院系老师组织2020届贷款毕业生认真填写《还款承诺书》,并将还款承诺书(纸质版)于5月20日前报至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请各学院对未及时完成毕业生贷款确认的学生进行情况说明,并将情况说明(纸质版)于5月20日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

附件2.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毕业确认申请流程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5月5日